深圳三档医保能报销多少
深圳医保三档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90%
二级医院:87%
三级医院:85%
门诊报销比例
社区门诊: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门诊大病:
参保人申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凭大病诊断证明和大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其他报销事项
普通门诊报销上限:1000元。
特殊医用材料:
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床位费:最高支付金额为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费(目前为37元)。
市外就医:
已经办理转诊、备案的,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扣减。
未办理转诊、备案的:
深圳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90%;
深圳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70%;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结算医院的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90%。
这些报销政策和比例适用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的参保人。建议参保人在就医时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