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杭州市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情况如下:
基础工资
社区居委会正职(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每人每月850元。
社区居委会副职(副主任)每人每月750元。
专职委员每人每月700元。
奖金福利
市区两级财政补助经费开支的奖金、福利费,按年人均3200元标准列入居委会年度经费预算。
社区通过为居民群众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除补充社区建设经费不足外,允许一部分税后收益用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奖励,但总额应控制在年人均2000元之内。
奖金的分配应根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表现和居民的评议情况拉开档次,由社区居委会提出分配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批。
补贴
物价补贴:每人每月35元。
医疗补贴:每人每月35元。
防暑降温费:每人每月50元,发放月份为6月至9月(4个月)。
国定假日加(值)班费:全年按不超过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控制,由社区居委会在国定假日结束后编制方案报批发放。
社会保险待遇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除个人缴费的部分外,属单位缴纳的各项保险费在财政安排的补助经费中开支。
基本养老保险金:按工资总额的22%缴纳。
失业保险金: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
职称津贴
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津贴。
其他待遇
长期为社区服务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服务年限,给予300—600元/月的津贴。
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荣誉津贴。
人均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达10.02万元(含五险一金)。
总体来说,杭州市社区工作者的待遇较为优厚,涵盖了基本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社会保险和职称津贴等多个方面。此外,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如服务年限津贴和荣誉证书等,以鼓励社区工作者长期为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