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铁违禁品八大类
郑州地铁的违禁品分为 八大类,具体如下:
易燃易爆物品:
如氢气、甲烷、乙炔、汽油、酒精、烟花、鞭炮等。
有毒有害物品:
包括氰化物、汞(水银)、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等毒害品。
腐蚀性物品:
例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
放射性物品:
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
包括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
动物类:
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其他活体动物如猫、狗等宠物及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
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例如充气气球、铁锯、铁棒、锄头、扁担、压力容器、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重量超过20公斤,体积超过0.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物品。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携带物品,避免违反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