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文造假
计量论文造假
论文造假是一种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制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并严肃处理论文作假行为。具体的处罚措施如下:
1. 对于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的人员,将取消其学位申请的资格。
2. 对于已经获得学位的造假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3. 对于涉及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刑事处罚。
4. 对于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其组织者,如果是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果是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可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科研失信行为一旦被调查证实,涉事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决定,且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对此类行为迁就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