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所税优惠
南京市的企所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再减半征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
该政策主要针对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优惠标准和申请条件需参照相关税务公告和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
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包括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收入暂免征所得税,以及新办独立核算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