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测绘要求
地方测绘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形图测绘要求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测量控制点包括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相关图式进行标注。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应准确反映实地外围轮廓和建筑结构特征,房屋轮廓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地质测量要求
对沉积岩分布区进行地质测量时,需要深入分析沉积岩的组成成分、结构特征、构造形态、外观形状、产出状态、厚度及其变化规律,构建沉积岩层的序列框架。
根据古生物资料确定沉积岩层的时代,未找到化石前应通过全面综合的办法予以推测。
数据采集与处理要求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簿。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并记录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
数据处理时,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