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暂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深圳市暂住证的办理条件及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合法稳定职业: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
人才引进规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特殊人群:
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等,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 使用居住证账号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提出申请。
2. 相关部门审查申请人信息,15天内完成制卡。
3. 申领人凭身份证信息到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
个人窗口办理:
1. 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和数码照相回执单到当地受理点办理。
2. 受理点核对申请条件,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领人核对、补充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受理点办理:
1. 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街道办受理点提交申请。
2. 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
3. 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注意事项:
提交资料时可选择快递服务领取居住证,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采集指纹和照相。
居住证办理遵循“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向有效的居住登记地所属受理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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