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如下:

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未通过企业可直接参加本次申报。

2021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本次复核。

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基本条件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

II类知识产权8件以上。

技术领域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研发人员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占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安全、质量、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他要求

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质量奖企业、“创客中国”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不超过50%。

建议企业在申请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时,仔细对照以上条件,确保满足所有要求,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