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业单位考试内容科目

深圳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科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般类

综合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深圳市情和时事常识等方面。

数量关系能力: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包括选词填空、语句表达和阅读理解等。

判断推理能力:包括事件排序、图形推理和判断推理等。

资料分析能力:包括统计表、统计图和统计文字资料等的分析。

医疗类

专业知识:根据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护理类

专业知识:根据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教育类

客观题: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