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测绘职称
2021年河北测绘职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示信息
2021年12月,石家庄市国土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工程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刘兆琳等225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进行了公示。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包括: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技术设计、软件开发、检查验收等工作以及从事测绘仪器设备检定维修、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服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