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最低生活费标准
2020年深圳市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0年1月1日起,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50元。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
2020年1月1日起,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每人每月1875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
2020年1月1日起,深圳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即每人每月2000元。
特困人员护理标准
全自理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
半自理(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
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650元。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深圳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并随时间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