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餐饮罚款多少钱

在河南登封,针对餐饮行业的罚款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罚款标准: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一般违法行为: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或者原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换发证,且在餐饮经营过程中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的罚款。

无证经营的食品有证据证明质量合格,且无安全隐患或者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的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

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

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人次以上的

予以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轻微违法行为

例如,员工在店消费用餐必须更换工服、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明档玻璃不干净等,每次罚款5元,并要求立即纠正错误或处理妥当。

这些罚款标准旨在规范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