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拆迁安置房买卖新规

西安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新规如下:

五年限制

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

产权登记与上市交易

如果安置房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并且成功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这类住房便具备了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资格。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税费与费用

安置房交易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例如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出让金。具体税费依据过户价或当地政府的低过户指导价为计算依据。

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

交易风险与合同

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较大风险,因为其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

在进行交易时,必须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并且建议通过有法律顾问的中介公司起草合同,对房屋费用支付方式、迟延交房、产权证办理过户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公证手续

买卖安置房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房屋质量

在签署房屋认购书时,被拆迁人要认真仔细检查房屋质量及验收条款,确保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