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论文发表认定

学生论文发表认定

学生论文发表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1. 发表在有CN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ISSN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刊物上。

2. 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同济大学。

3. 论文发表时,参评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并且第一作者的排序应为第5位或更前。

4. 论文发表后,需提供期刊论文的纸质印刷版(公开发行)。

5. 论文被数据库收录也是认定发表的一个标准。

6. 对于特定的学科或项目,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社团工作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也可能被作为论文发表的一部分认定。

7. 学位论文本身通常不需要学生自己发表,学校会进行统一发表处理,并保存在个人档案中。

8. 论文的发表时间通常以实际出刊日期为准,但必须确保在学生申请学位时已经完成发表过程。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学校或研究项目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或学院的具体规定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