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称
大学职称
大学的职称体系主要分为两大类:教师职称和非教师职称。教师职称通常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四个级别,而非教师职称则包括行政人员等。以下是具体的职称评定要求和流程:
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助教
获得学士学位,经一年见习试用。
或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担任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经考核合格。
讲师
能够承担本专业的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本科生担任助教四年以上,取得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并考试合格,或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承担三年以上助教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且承担三年教学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
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晋升讲师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副教授
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注重教学法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
出版过学术著作,或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编写教材,或撰写发表两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获得过部、省三等以上奖励。
教授
这是大学教师中的最高职称,通常需要具备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长时间的研究经验。
职称评定流程
申报:
申报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领取《职称评审通知书》。
审核:
院系或教研室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答辩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人进行答辩评审。
审定: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答辩评审结果排序,并提出评审意见,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职称等级。
颁证及归档: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颁发职称证书,并将评审结果归档保存。
注意事项
申报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材料规范、完整、真实可靠。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如公务员、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等,不得申报职称。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大学教师职称评定的一般要求和流程,具体细节可能因学校或地区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