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发表论文奖励

福大发表论文奖励

福州大学对于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政策如下:

奖励对象

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

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奖励标准

理工科

顶级期刊(如《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万元。

顶级期刊子刊或《Science》子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一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

三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四区、EI、“一类核心期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人文社科

顶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