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违法太多

餐饮行业中的违法行为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依据: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5万至10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法律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18条。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