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管理规定最新修订

最新的测绘管理规定修订信息如下: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修订

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其他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审批机关需公开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信息。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

《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旨在加强本市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活动行为,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不含军事测绘)、使用测绘成果、提供地理信息服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