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过期查处
对于餐饮食品过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
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包括停止使用和销售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进行下架处理。
警告:
对于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或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罚款:
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例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停产停业: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记录违法行为:
对于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还应记录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布。
设置专区:
引导餐饮企业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并加贴醒目标签,避免销售过期食品。
综上所述,对于餐饮食品过期的问题,执法部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建议餐饮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