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小吃要具备什么条件
餐饮小吃要具备以下条件:
使用原料
企业应有科学规范的采购程序、采购制度和采购档案。
主要原料和配料应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或供应商,并保存供应商档案。
肉禽食品原料要有检疫合格的证明,鲜货类原料要标注保鲜期。
原料不得经过非食用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必须在保质期内,禁止使用注水、掺水、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半成品。
原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农药残留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库存原料要有专人保管、分配,有进出库记录。
禁止使用无进货凭证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其他食品。
加工环境
厨房装修、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厨房内初加工、烹调、服务等区域要分布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