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报告取消

2021年12月21日起,取消新增供地项目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环节提交测绘报告事项。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政策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登记成本,现对新增供地项目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环节提交测绘报告事项进行取消。

适用范围

取得方式: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市区范围内(不含湾沚区、繁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取得时间:2021年12月1日之后(以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决定书核发日期为准)。

具体措施

权利人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不需要委托测绘单位进行测绘。

登记机构不再收取相应宗地的测绘成果和权籍调查表。

此政策旨在简化行政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率。建议相关权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注意这一变化,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