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达标,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员工的业绩不达标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业绩不达标,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有哪些呢?以下将从法律依据、解除程序、解除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二、解除程序
1.告知员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
2.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4.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5.办理手续: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结清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解除条件
1.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员工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有明确要求,员工未能满足这些要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旷工、打架斗殴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员工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业绩不达标,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包括告知员工、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办理手续等环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依法操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业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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