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大气所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学术创新激励
中国科学院大气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大气所”)作为我国大气科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科研人才。为了吸引和激励更多优秀的研究生投身于学术创新,大气所特制定了“研究生学术创新激励”政策。本文将详细解读该政策的内容和实施方式,以期为有意向报考大气所研究生的同学们提供参考。
一、政策背景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峻,大气科学领域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大气科学人才的需求,大气所不断优化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体系,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在此背景下,“研究生学术创新激励”政策的出台,旨在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二、政策内容
- 激励对象
该政策适用于大气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激励方式
(1)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
大气所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① 开展前沿性、交叉性、应用性研究项目;
②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交流活动;
③ 购买学术资料、实验设备等;
④ 获得国内外学术奖项、专利等。
(2)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
大气所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金额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和实际情况确定。
(3)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导师团队
大气所鼓励导师团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氛围。导师团队可申请学术创新项目,获得相应支持。
- 激励措施
(1)优先推荐优秀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优先推荐优秀研究生申请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
(3)优先推荐优秀研究生申请国内外知名高校的访问学者项目;
(4)优先推荐优秀研究生申请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实施方式
- 申请流程
(1)研究生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兴趣,结合国家及我所研究方向,制定学术创新计划;
(2)导师审核并推荐学术创新计划;
(3)大气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术创新计划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4)研究生按照评审结果,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 监督管理
(1)大气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术创新基金和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2)导师负责对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定期对学术创新活动进行抽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总结
“研究生学术创新激励”政策的实施,旨在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大气所将继续优化研究生培养体系,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发展平台,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国大气科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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