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餐饮复工的标准

截至2024年,成都餐饮业复工要求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食品安全与卫生

餐饮企业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超范围经营和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行为。

制定复工复业方案,建立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分工明确的疫情防控组织架构。

佩戴口罩、使用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不少于2周的使用量),库存和使用台账规范。

定期对餐饮操作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环境卫生整洁,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保持通风良好。

从业人员需有健康证明,有隔离史的要有解除隔离证明;正在接受治疗或隔离、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从业;从业人员岗前体温检测记录齐全,防护措施到位。

顾客服务与就餐环境

消费者电话订餐、预约餐位、限流消费的方式进行经营管控。

取消原有堂食餐位密度低于50%、中餐大桌间距不低于3米、小餐桌餐椅单向摆放、单侧入座等流量管控措施。

允许餐饮服务单位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适当设置餐饮外摆位。

在餐饮相对集中区域,利用各种道路资源和空地,合理设置就餐临时停车位。

鼓励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开展不同形式的营销推广和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

聚餐活动与文明用餐

继续暂缓婚、丧、生、寿和农村自办集体性筵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活动。

倡导文明用餐方式,践行餐桌文明,推广公筷公勺制、分餐制。

开展“美食成都,美在文明”——文明餐桌·公筷公勺行动,守住“舌尖上的健康”。

疫情应对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诊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动物。

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提醒就餐人员在就餐前洗手。

暂停从武汉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并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企业在复工的同时,有效防控疫情,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