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区办理餐饮执照

办理拆迁区餐饮执照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名称预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表。

填完表格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提交相关材料

名称预先核准后,需要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迁出地的证明、新场所的使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地址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

办理地址变更

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地址变更,市场主体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且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卫生、消防、环评

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分的检修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

拿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

领取营业执照

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办理餐饮执照需网上核名、提交资料、领取执照。

刻制公章及相关印章

办理完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刻制公章、法人章、国、地税代码章以及财务章,并办理国税登记。

提交营业登记申请

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然后进行营业登记,最后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