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教师制度

香港大学教师制度

香港大学的教师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教师聘任权

大学拥有完全的教师聘任权,政府不直接干预。

通过教育统筹委员会、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香港学术评审局等中介组织进行间接影响。

薪酬制度

新近的博士助理教授级别月薪约为67万港币,外加每月15000-18000港币的现金房补。

副教授级别月薪约89万起步,正教授级别约11-12万起。

讲席教授工资更高,通常为1825万港币,评定较为困难。

大学还会发放全年工资的15%作为奖金,发放频率可能为一年一次或三年一次。

特定领域如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的工资相对较高,理工科相对较低。

商学院和法学院的教授工资更高。

高校在全球化环境下改革薪酬制度,提高标准以吸引和保留人才。

评审机制

评审包括教师的学术成就、教学水平、社会服务以及对学校、书院、学院所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