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核定征收发票
关于餐饮核定征收发票的相关信息如下:
税率
餐饮费定额发票的税率是5%。
税收附加
需要缴纳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发票购买与使用
个体户需要到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报道,税务局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和购买空白发票,之后就可以正常开票了。
个体工商户需要到主管税务部门核定征收方式,并进行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如果需要开具征管业务联系单,可以到相关税务窗口申请票种核定。发票领用按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按月按需领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管理方式
武汉市餐饮定额发票实行“以票控税”的管理方式,对实行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经营额控制发票购买数量。
违章处罚
对不按规定领购或开具餐饮定额发票的,税务机关查实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票报销与入账
所有发票均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餐饮发票只盖了税务所征税专用章,则不能报销和入账,因为这样的发票视同于非正规发票,报销入账会被处罚。
核定征收的条件
当用户累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额超过月(季)报税限额的,需要进行核定征收。具体而言,征收机关根据用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定期结算相关政策,综合确定用户本期应纳税款金额,并向用户征收所确定的税款。
建议:
个体户和企业在使用餐饮核定征收发票时,应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核定征收方式进行操作,并及时完成发票的领用和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