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餐饮业补贴政策

福建漳州餐饮业的补贴标准如下:

龙文区餐饮企业奖励

鼓励住宿、餐饮、娱乐等企业让利促销,当季营业额实现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经统计部门认定)的住宿、餐饮、娱乐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增幅每提高10个百分点,叠加奖励3000元。

当季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省级商务发展资金奖励

对获得“闽菜馆”品牌授权使用的线下经营门店(含总部在省内、赴省外创建“闽菜馆”的企业门店,即法人相同的母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不高于5万元的资金奖励(厦门市可参与项目创建,但不享受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扶持)。

建议:

餐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奖励项目进行申请,以最大化获取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