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疫情补贴申请

深圳市光明区

政策依据:深光府〔2022〕7号

政策内容: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限上餐饮企业,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的10%予以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申请条件:注册登记在光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纳入光明区商业统计,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资助标准:按恢复经营期间营业额的10%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申请材料

《光明区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限上餐饮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