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测绘政策

建筑面积测绘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不分摊具体部位。

房产面积测量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对架空通廊区别对待:永久性封闭的算全面积,永久性有顶盖但不封闭的算一半,无顶盖的则不计入建筑面积。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和游泳池、利用引桥或高架桥面作为房屋顶盖的单层房屋等均不算建筑面积。

独立柱或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和站台,新规范要求按顶盖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永久性的有柱车棚、货棚等,今后也要按柱的外围计算面积。

房产面积测绘补充规定

房产测绘基本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固定闭合,在构造上具有独立性或能够明确区分、有独立的出入口(排他使用)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建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