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餐饮业检测要求
澳门餐饮业检测要求如下:
400人及以上餐饮聚会活动
参加者及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为强制性。
200至400人餐饮聚会活动
举办者应鼓励参加者(尤其是主家人和工作人员)在当日参与活动前进行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或由举办者根据风险评估决定是否要求参加者和工作人员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0人以下餐饮聚会活动
举办者应鼓励参加者(尤其是主家人和工作人员)在当日参与活动前进行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或由举办者根据风险评估决定是否要求参加者和工作人员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私人机构或个人举办的餐聚
最多可办299人的聚餐;倘多于20人或以上,要求工作人员及参加者要有适当的核酸采样证明。
珠澳通关要求
核酸要求按珠澳通关的核检要求而订。若珠澳通关要求48小时或更短时间的核检阴性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初种系列接种者,须持有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检阴性证明,未完成疫苗初种的人士则要24小时内阴性证明。若通关核检阴性要求放宽至7天,已完成新冠疫苗初种系列的接种者须持有采样日后7天内阴性证明,未完成疫苗初种者则须持48小时内核检阴性证明。
建议:
餐饮业者在组织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澳门特区卫生局的防疫措施要求,确保所有参加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对于规模较大的活动,建议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核酸检测和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