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交易方式,它能够有效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质疑投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
一、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概念
招标投标质疑投诉,是指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的行为。
二、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
- 招标投标质疑的处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7日内作出答复。这里的7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招标投标投诉的处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这里的30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下,处理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情况复杂,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至60日;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可以延长至90日。
三、处理时限的起算时间
- 招标投标质疑的处理时限起算时间
招标投标质疑的处理时限起算时间为招标人收到投标人质疑之日起计算。
- 招标投标投诉的处理时限起算时间
招标投标投诉的处理时限起算时间为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之日起计算。
四、处理时限的法律后果
超过处理时限未作出答复或决定的,投诉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逾期未作出答复或决定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总结
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是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了解处理时限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各方在遇到质疑投诉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正地处理招标投标质疑投诉,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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