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与测绘专业职称

国土与测绘专业的职称主要包括工程师和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这些职称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评审工作通常由专门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如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测绘和国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从事自然资源领域测绘和国土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专业领域

测绘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图制图、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技术岗位。

国土专业:包括国土科学研究、规划编制、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不动产登记、国土整治、生态修复、土地价格评估、土地经营管理及信息工作等技术岗位。

学历和工作经验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中评委专家人选应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满1年及以上,高评委专家人选应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

职称评审程序

推荐与评审

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具备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