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入学户口
研究生入学户口
研究生入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以下是户口迁移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自愿原则 :新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也可以选择保留在原籍。户口迁移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外省市户口学生)或集体户口页(天津市集体户口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
户口迁移证要求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需齐全、准确、清楚。
户口迁移证必须为计算机打印,手写改动处需加盖“户口专用”章。
籍贯、出生地需具体到市或县(区),不能只写到省。
“迁往地址”一栏需注明具体的学校地址。
户口迁移地址:
根据不同的学校,户口迁移地址可能不同。例如,在北京,可能需迁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必须与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上的一致,否则学校可能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大学”或“高职高专”。
户口迁移后,在读期间一般不可迁出,如需使用可办理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