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活动规定
测绘活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测绘活动适用于从事测绘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测绘业者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测绘项目委托、承揽、技术咨询服务或测绘成果交易的活动。
专业范围
测绘市场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数字化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等。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市场。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活动原则
测绘市场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测绘市场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非法封锁、垄断行为。
当事人条件
进入测绘市场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体测绘业者,必须持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并按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的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测绘业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