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餐饮业税收

天津市的餐饮业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营业税

餐饮业属于服务行业,其营业税税率为5%。

增值税

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缴纳。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缴纳。

印花税

印花税按营业额的3/万缴纳。

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建议

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选择合适的税率进行缴税,并确保合规操作,及时申报并缴纳各项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