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餐饮业税收
天津市的餐饮业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营业税
餐饮业属于服务行业,其营业税税率为5%。
增值税
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缴纳。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缴纳。
印花税
印花税按营业额的3/万缴纳。
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建议
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选择合适的税率进行缴税,并确保合规操作,及时申报并缴纳各项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