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料成果管理规定
测绘资料成果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和定义
测绘成果包括通过测绘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
管理机构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汇交与保管
中央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单位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地方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使用其他资金完成的测绘项目,由出资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的副本和非基础测绘成果的目录,实行无偿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