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测绘程序有哪些
测绘征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土地现状调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邀请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
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调查结果须经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修改。
勘测定界
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委托具有相关测绘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
勘测定界包括实地界定建设项目拟占用土地的范围、权属、测定介质位置、核实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总面积等工作。
勘测定界结果为用地审批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数据。
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安排等,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征地申请与报批
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征地申请与报批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
社会保障情况调查与方案审查
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并审查相关社会保障方案。
社会保障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征地公告与补偿登记
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登记申请人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登记期限由征地公告规定。
未办理登记的后果是补偿以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等,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协调裁决,确保合法、公平、透明的土地征收过程。
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完成测绘征地的全部程序,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