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灯光要求标准

餐饮店的灯光照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灯光亮度应该适中

灯光要柔和而不刺眼,既不应该太亮也不应该太暗。通过调节灯光亮度来适应不同时间段和客人的需求。

灯光色彩选择要合适

灯光不能过于花哨,色彩要自然、柔和,能够有效营造出舒适、温馨的用餐环境。

灯光布局要合理

灯具的布局要在满足客人需求的同时考虑到整体的风格和设置,用灯光来烘托和提高餐饮氛围。

点亮特殊物品

在餐饮店里点亮一些特别的物品比如花瓶、装饰画等,能够增添艺术气息。

色温问题

餐厅灯光设计的色温不宜过高,不宜使用冷白光。推荐色温范围是2700K—3500K。高色温环境下,食物的颜色往往无法得到很好的呈现,反而会显得暗淡无光,影响食欲。

显色性

餐厅灯光的显色性不应低于90。高Ra值的暖色调灯光能吸引顾客的注意力,真实还原食物色泽,激发食欲。

照度问题

照度要充足,但不宜过亮。根据我国《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餐厅0.75m水平面的照度不应低于200lx,西餐厅不应低于150lx。餐桌上的照度则应达到200-450lx,以形成重点区域照明。

照明方式

餐厅的照明方式以局部照明为主,主要是餐台上那盏灯,选择多头型、下罩式、组合型的灯具最为合适。灯具形态与餐厅的整体装饰风格应一致,达到餐厅氛围所需的明亮、柔和、自然的照度要求。

灯光与风格

灯光设计需要与餐厅的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例如,复古风餐厅可以使用昏黄的灯光,而小清新的餐厅则适合使用柔和的白色灯光。

功能性原则

灯光照明不仅要保证功能性,还要具有装饰性,通过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来满足不同的空间和功能需求。

综上所述,餐饮店的灯光照射要求不仅要保证足够的亮度和适宜的色温,还要注重灯光的布局和显色性,以营造出舒适、温馨的用餐环境,并提升顾客的用餐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