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面积测绘面积
产权测绘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
计算范围包括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
自然层数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
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占用的面积
包括墙体(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其他相关面积
包括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以及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并作为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据。
建议在房屋买卖或产权登记前,委托专业的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测量,以确保面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