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面积测绘面积

产权测绘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

计算范围包括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

自然层数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

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占用的面积

包括墙体(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其他相关面积

包括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以及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并作为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据。

建议在房屋买卖或产权登记前,委托专业的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测量,以确保面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