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要求

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要求

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评比标准

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应深入研究和探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或问题,提出独到的科学见解,并能总结出教育工作规律,对解决实际问题有启发,具有应用价值。

实际成效:

论文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实行科学管理,改进校风校貌,提高办学水平,并能揭示教育工作规律。

论文质量:

主题明确,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文风朴实,文字通顺,逻辑清晰。

创新性:

论文应有新的见解,结果深刻,具有启发性。

原创性:

论文应保证原创性,杜绝抄袭和剽窃。

指导意义:

论文应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能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评比原则

明确观点:

评价论文时要看是否有明确的观点,有一定的理论见解。

理论依据:

理论应建立在可靠的数据基础上,立论要有据。

应用价值:

论文的重点在于它的应用价值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实践检验:

论文应经过实践检验并取得实际工作效果。

评比等级与分值

优秀:18-20分

:15-17分

合格:10-14分

不合格:0-10分

评比流程

选题:

论文选题应具有实际意义、创造性、独特性和简练的标题。

原创性:

论文必须保证原创性,文责自负,查重率不得超过30%。

报送要求:

论文需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提交,并注明相关信息。

评委组成:

初评由各学科教研组长负责,终评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其他注意事项

论文内容应包括近两年来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如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等。

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已在县级以上评选中获奖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以上是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一些基本细则,具体实施时可能会有所调整。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