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引用的要求
毕业论文引用的要求
毕业论文的引文标准要求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参考文献格式
在论文正文结束后,空两行,居中写上“参考文献”四字,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不加空格。
标题格式
论文的一级标题加粗,其他各级标题不加粗。
正文小标题与正文之间、正文中段与段之间均不留空行。
引文原则
引文应完整、准确,忠于原文,避免断章取义。
原则上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避免使用二次文献和转引文献。
尽量使用最新或最优版本的文献。
优先使用公开发表的文献,避免使用保密或内部刊物、摘要作为参考文献。
引文应必要、适当,与行文贯通,不能影响主体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标记和注释
引文的标记和注释应完整、准确,便于读者查找文献。
引文通常不加引号,以引用原意的形式呈现。
文献类型
应包含期刊文献、论文集文献、学位论文文献、教材/专著文献等至少两类。
尽量引用近五年的文献,并优先考虑权威或核心文献。
文献引用顺序
按照参考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顺序进行编码标注。
直接引文
直接引用应逐字逐句,准确无误,以证明观点或文字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数量
一般要求有10篇以上的中外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格式
按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等规范进行标注。
其他注意事项
论文摘要应简明扼要地阐述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正文部分应包括前言、主体和结论,其中主体是核心部分。
结论应总结研究结果,指出研究中的发现、问题和建议。
以上是毕业论文引文的一些基本标准要求。请根据具体学术规范和导师要求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