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引用的要求

毕业论文引用的要求

毕业论文的引文标准要求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参考文献格式

在论文正文结束后,空两行,居中写上“参考文献”四字,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不加空格。

标题格式

论文的一级标题加粗,其他各级标题不加粗。

正文小标题与正文之间、正文中段与段之间均不留空行。

引文原则

引文应完整、准确,忠于原文,避免断章取义。

原则上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避免使用二次文献和转引文献。

尽量使用最新或最优版本的文献。

优先使用公开发表的文献,避免使用保密或内部刊物、摘要作为参考文献。

引文应必要、适当,与行文贯通,不能影响主体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标记和注释

引文的标记和注释应完整、准确,便于读者查找文献。

引文通常不加引号,以引用原意的形式呈现。

文献类型

应包含期刊文献、论文集文献、学位论文文献、教材/专著文献等至少两类。

尽量引用近五年的文献,并优先考虑权威或核心文献。

文献引用顺序

按照参考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顺序进行编码标注。

直接引文

直接引用应逐字逐句,准确无误,以证明观点或文字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数量

一般要求有10篇以上的中外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格式

按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等规范进行标注。

其他注意事项

论文摘要应简明扼要地阐述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正文部分应包括前言、主体和结论,其中主体是核心部分。

结论应总结研究结果,指出研究中的发现、问题和建议。

以上是毕业论文引文的一些基本标准要求。请根据具体学术规范和导师要求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