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青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的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条件
居住证:
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
务工与社保: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
入学方式 :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入学,实行混合编班,与本地学生统一管理。额外要求
稳定住所:
父母一方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可以是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且需满半年以上。
劳动合同与社保:父母一方需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
无正式户籍:随迁子女是指在青岛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且在务工地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子女。
材料提交
基本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合法就业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转学:
随迁子女转入青岛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需由学生或其父母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办理转学。
积分制入学:
在城阳区,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分区域管理,积分制入学。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按积分依次向随迁子女开放。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所在区的具体入学政策和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