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研加分政策

事业单位考研加分政策

事业单位考研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少数民族报考者

加1分,且增加分值不超过5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毕业生

加10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毕业生

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

退役士兵

加10分。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加15分。

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加20分。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加15分。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10分。

其他加分条件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