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归博士引进待遇
青岛海归博士引进待遇
青岛引进海归博士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家补贴
对于新引进的博士,青岛市政府提供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
对于在站博士后,发放25万元生活及住房补贴。
对于出站后留在青岛工作的博士后,将原来的安家补贴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工资福利待遇
留学人员在国外的留学年限可以按连续工龄计算,并享受从优确定的工资待遇。
对于尚未安排行政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硕士人员,其工资待遇可分别暂按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待遇对待。
职务、编制
国家机关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应安排其不低于副处级的职务。
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在编制和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相应增加经费。
职称评聘
鼓励用人单位聘请国内外优秀人才,并允许在青岛市申请参加评聘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