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户口落户政策

南京市落户口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

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人才引进政策

硕士及以上学历(无年龄限制)。

45岁以下的本科学历(包括归国留学生和非全时研究生)。

4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南京本地人投保半年。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的人员。

积分落户政策

积分落户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部分。

总分为基础分数和加分分数之和减去加分分数的累计分数。

申请单位符合本办法规定,总积分达到100分,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积分落户申请。

限制条件为,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障不少于24个月,无严重犯罪记录。

农村籍大学生落户政策

在校期间,学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也可将户口迁往原工作单位。

投资、纳税、买房人员落户政策

个人在南京投资100万元以上,或者私营企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以及在南京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户在南京登记常住户口。

外商、港、澳、台胞在南京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国内亲属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

其他特定人群落户政策

南京市引进的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其本人、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可整户在南京落户。

引进优秀人才已在南京落户的,其配偶投靠不受年龄、婚龄限制。

引进人才到省、市重点建设工程及南京的县辖范围内工作,在市区有居住条件的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市区落户。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各类人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途径,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