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在于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履行教师职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省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以及教研室、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在职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等级

三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一级教师

高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

申报条件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年考核在合格以上,无严重违规记录。

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不同学历背景,有不同的资历要求,例如专科学历后工作3年可初定二级教师,本科学历后工作1年也可初定二级教师。

对于不同级别的教师,如二级讲师、一级讲师、高级教师,有更为详细的学历和资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