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如下: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客房数在50间以上,或客房数在50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且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影剧院、放映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舞厅、KTV等歌舞娱乐场所。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游艺、游乐场所。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