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语言活动目标确立的原则

幼儿园语言活动目标确立的原则

幼儿园在确立语言活动目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目标应着眼于学前儿童的发展

适应学前儿童已有的发展水平,符合语言发展的规律。

促进学前儿童的语言发展,包括对语言内容、形式和技能的掌握。

活动目标内容与要求应与总目标和年龄阶段目标一致

为阶段目标和终期目标服务,通过具体活动目标落实在每个学前儿童身上。

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提出目标。

目标内容应包含认知、情感态度和能力三个方面

认知方面:知识概念的学习,包括知识数量和种类的掌握及操作技能。

情感态度方面:培养兴趣、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

能力方面:训练组词成句的能力和在具体语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