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体检标准2017
研究生体检标准2017
研究生体检标准在2017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血压要求
收缩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不予录取。
心脏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不予录取。
呼吸系统疾病
结核病(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除外)、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不予录取。
肝脏疾病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予录取。
肾脏疾病
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不予录取。
其他疾病
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不予录取。
其他生理缺陷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在某些专业(如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中不予录取。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单位或查阅最新的招生简章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